现将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统一笔试,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通知考试人选
近期将通知参加现场笔试的考生,未入围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。考生接到通知后,请考生务必于3月30日(本周四)12点前确认是否参加考试,回复格式为“姓名+能/不能参加4月2日笔试”。逾期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。
二、资格审查
参加笔试时请携带本人证件及相关资料,进行现场资格审查。通过资格审查后,参加笔试;未通过资格审查的,取消笔试资格。
考生需携带资格审查资料如下:
1.在校学生证明;
2.应聘登记表(PDF文件打印版);
3.二代身份证复印件,原件备查。
三、笔试安排
(一)笔试时间:2023年4月2日上午。
时间 | 安排 | |
4月2日 |
08:20-08:50 |
查验考生资格和身份证 |
09:00-11:00 |
综合考试 |
(二)笔试地点:中日友好医院医院(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2号)临研所五层讲学厅。
(三)注意事项:
1.请参加考试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和有关考试文具用品准时参加考试。
2.请考生准时参加,考试正式开始15分钟后进入考场的将取消考试资格。
3.考生应提前到达考试地点,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,共同维护考试秩序。
以上计划,如有变化,将另行通知。
特此公告。
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
2023年3月29日